實習說明

 實習說明(112學年度入學起適用)

修課條件 (依入學學年度的學生科目表)

護理系碩士班(專科護理師/家庭專科護理師公費生):

( 專科護理學實習(I)/進階家庭專科護理師臨床實習(I)

  1. 專科護理師(日碩班)須先修畢「專科護理學 (I)/ 3學分。
  2. 家庭專科護理師公費生須先修畢「進階家庭專科護理學 (I)/ 3學分。

(專科護理學實習(II)/進階家庭專科護理師臨床實習(II)

  1. 專科護理師(日碩班)其實習(I)成績及格者須同時修習「專科護理學(II)/ 3學分。
  2. 家庭專科護理師公費生其實習(I)成績及格者須同時修習「進階家庭專科護理學 (II)/ 3學分。

護理系碩士在職專班:

(進階臨床護理學實習(I) /社區護理學實習(I)

1.臨床護理組須先修畢「進階臨床護理學(I)/ 2學分。

2.社區護理組須先修畢「進階社區護理學(I)」/ 2學分。

(二) 進階臨床護理學實習(II) /社區護理學實習(II)

1.臨床護理組須先修畢「進階臨床護理學(II)/ 2學分。

2.社區護理組須先修畢「進階社區護理學(II)/2學分。

二、實習學分、時數/修課學期

修課年級/學期

實習課程名稱

學分

實習時數

一年級

下學期

日碩班-專科護理師

專科護理學實習(I)

3

144

家庭專科護理師    公費生

進階家庭專科護理師

臨床實習(I)

3

144

二年級

上學期

日碩班-專科護理師

專科護理學實習(II)

3

144

家庭專科護理師    公費生

進階家庭專科護理師

臨床實習(II)

3

144

二年級

下學期

日碩班-專科護理師

專科護理學實習(III)

PS:若無專科護理師執照者需實習

4

252

家庭專科護理師公費生

進階家庭專科護理師

臨床實習(III)

6

252

一年級

下學期

臨床護理組

進階臨床護理學實習(I)

3

144

社區護理組

進階社區護理學實習(I)

3

144

二年級

上學期

臨床護理組

進階臨床護理學實習(II)

3

144

社區護理組

進階社區護理學實習(II)

3

144

三、實習時間及請假規定

(每週1-2天為原則,於18週內完成。(儘量安排週間實習)

(一天至多實習8小時 (勞基法第32條: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工作後至少休息滿11小時才能安排實習(勞基法第34條規定: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

       (實習期間所有事假、病假、喪假、分娩假或不可預期天災(如颱風假),應於實習結束前補實習,完成實習規定時數

四、實習教學計畫

詳當學期公告之實習課程教學計畫。

(校務資訊系統進入班級課表查詢)

五、實習單位選擇

() 臨床護理組

  1. 以地區教學醫院以上()
  2. 內外科照護單位。
  3. 須避開原工作單位

() 社區護理組

  1. 以社區/長照機構/團體/族群為對象
  2. 選擇醫院、社區、衛生所、學校
  3. 須避開原工作單位

() 專科護理師/衛福部家庭專科護理師公費生

     1.以衛福部認定專科護理師訓練合格醫院

 2. 成人照護相關單位。

                   3. 須避開原工作單位

六、實習申請

() 本所網頁下載「實習申請表」。

() 先與指導教授討論實習主題和單位。

() 向機構瞭解申請護理實習的規定。

() 取得機構同意。

() 1學期提送申請5月底前;第2學期提送申請11月底前。

七、實習教學教師

() 資格:

  1. 由指導教授擔任。
  2. 如指導教授非護理教師,則由論文共同指導教授(committee)擔任實習教學教師。

() 職責

  1. 協助學生擬訂實習計畫書。
  2. 負責聯絡及協調護理臨床教師與學生間之溝通,以協助學生完成學習計畫。
  3. 臨床示教,實際參與臨床照護之指導。
  4. 指導學生確認相關的臨床指引,並應用於照護個案群的過程
  5. 指導並批改學生實習作業。
  6. 經與護理臨床教師共同討論,完成評值學生實習成效。
  7. 輔導學生實習問題或轉介-「學生實習狀況暨輔導紀錄單」

八、護理臨床教師(業師)

() 資格:

  1. 具護理碩士學位,於實習場所執業、有護理師證照。(優先)
  2. 取得護理學士學位後,有五年以上臨床照護經驗,於實習場所執業、有護理師證照。
  3. 其他(非病房單位)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並具有五年以上與任教領域專業相關實務經驗之專業工作年資者;或具十年以上與任教領域專業相關實務經驗之專業工作年資,表現優異者。
  4. 專師組實習臨床教師資格以專師II(NPII)為主,且具碩士學位.(另依據專師分科及甄審辦法其臨床訓練師資.應包含醫師,本所於112學年度起專師實習需有協同教學醫師一起參與)

() 職責(視各組規定)

  1. 根據學生學習計畫,協助學生獲得相關學習經驗或活動。
  2. 臨床示教,指導學生執行個案照護相關之活動或諮詢。
  3. 協助學生確認實習目標之達成。
  4. 協助學生特殊狀況之處理並通知實習教學教師。
  5. 評量學生實習表現的資料。

九、實習方式

() 實習(I)

選定個案群(能與未來碩士論文有連結),評估目標個案群健康議題之臨床現況;並於實習過程自我反思,以感受與瞭解及配合病人/家屬的需要。

() 實習(II)

針對個案群健康照護之特定主題,有組織、有系統的應用相關理論,實證基礎和相關的臨床指引,提出可行的具體計劃、執行並評值其成效。

十、撰寫實習學習計畫

() 實習學習計畫書表格(撰寫內容與實習指導教師討論)。

    () 格式規定

項目

說明

字型

中文標楷體

英文數字Time New Roman

行高

單行間距

標題

14號字(粗體)

內文

12號字

日期+時數

8/1()(8hrs)9/2()(4hrs)

單位標註

去兩個單位實習,須分別標註地點

例如:8/1()(8hrs)  兒科病房

               8/5()(8hrs)  衛教室

() 遵守學術研究倫理,勿抄襲

十一、實習前應繳資料

序號

項目

說明

備註

1

實習申請表

詳填機構要求

電子檔

2

急救訓練證明影本

視實習機構要求

電子檔

3

學生體檢資料

檢附項目,視實習機構規定

電子檔

4

實習學習計畫

請依規定排版與使用字體

電子檔

老師同意版本

十二、實習發文

() 實習前4週,處理發文。

() 實習發文時間約1週。

() 請準時繳交應備文件,以免耽誤發文。如同學應備文件有延遲,而延誤發文時間及對方收文時間,則請同學更改實習起始時間。

() 一定要等機構收到文,才可以去實習。

十三、實習合約書

學生實習皆須與實習機構簽訂之實習合約書。

十四、實習指導記錄

同學於實習期間填寫「實習教學教師指導記錄單」、「護理臨床教師指導記錄單」,記錄實習教學教師與護理臨床教師指導與討論的重點。實習結束後,交給指導教授

 

五、實習結束後應繳文件(除照片檔及實習學習成效評值表直接交至所辦公室.其餘資料請完成後交給指導教授,最後由實習負責教師繳回至所辦公室存檔。)

序號

項目

說明

1

實習照片2-4

電子檔

2

實習學習計畫

寫上評值欄位

3

評值表 (學校老師)

同學須先自評

4

評值表 (護理臨床教師)

同學須先自評

5

實習教學教師(學校老師)指導記錄單

6

護理臨床教師指導記錄單

7

作業

先送老師核閱

8

實習機構對學生及實習課程滿意度調查表

護理臨床教師填寫GOOGLE調查表.

9

實習學習成效評值表

學生自行以GOOGLE表單問卷填完後提交.

十六、停止實習申請

學生因故需要暫停當學期的實習,請填寫「學生停實習申請單」,送所辦公室辦理,方可停止實習。

十七、其他注意事項

() 遵守專業倫理。

() 實習期間應愛惜公物,呈現專業典範。

() 實習期間請注意保護自己,若不慎被污染針頭扎傷時,按「實習醫院針扎處理方法」處理。

() 實習時應穿著符合實習醫療照護機構制服之規定(白色護士服),保持外觀整體整潔。

() 配帶學生證。

() 實習前一天去電聯絡實習單位護理長,告知您的身分及預計幾點到達單位,向護理長瞭解應注意事項。

() 臨時更改實習日期應先告知實習單位、實習教學教師與護理臨床教師,再mail告知所辦公室。

() 實習期間如有任何問題,請隨時與實習教學教師或所辦公室聯繫(分機3353)。

() 校外實習校級單位/電話:研究發展處(聯絡電話:03-21189995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