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校手續流程(含論文格式規範)
一、通過碩士學位考試,準備離校手續
學位口試通過 ->依考試委員意見修改完成->詳閱論文格式規範,完成論文->指導教授同意論文完成(同學持碩士論文修改完成確認單給指導教授簽核,交付所辦)->取回碩士學位論文考試審定書-->
-->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聲明書(指導教授簽名後,繳回所辦,以便協助完成所長簽名)及完成碩士學位考試管理系統-口試後審查作業(上傳論文原創性檢核比對報告證明及參加國內外研討會發表或海報發表證明)。
-->與所辦確認領取上傳國圖帳號及密碼->於長庚科技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上傳論文建檔後送出審核->所辦審查確認後-預約離校時間->依離校手續檢核項目完成應繳資料(流程:本所->圖書館->進修推廣處教務組/(日)教務處).
二、辦理離校期限
- 學位考試舉行後,及格之研究生至遲於次一學期開學後一週內繳交附有考試委員簽字同意之論文四冊、論文提要電子檔案,並同時完成離校手續,始得視為該學期畢業。未依前項期限繳交學位考試成績、論文或辦理離校手續且未達修業最高年限者,該次學位考試之舉行仍予以計算,但次學期仍應註冊,並在欲畢業之學期向進修推廣組提出申請,於該學期繳交論文最後期限之前繳交,屬該學期畢業。
- 至修業最高年限屆滿時仍未繳學位考試成績、論文或未辦離校手續者,該學位考試以不及格論,並依規定退學。
三、離校手續應備項目
- 依學校線上離校手續查詢應辦事項,按流程完成各項離校手續。請依線上程序,辦理離校手續。
- 辦理離校手續檢核項目
承辦單位 (流程) |
檢核項目 |
所辦公室 (第1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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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 (第2站) |
1. 歸還借閱書籍(含互借)、繳清借閱書籍逾期罰款 |
1. 繳交紙本論文3本(平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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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歸還館合(NDDS)所借圖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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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推廣處教務組 (第3站) |
1. 繳回碩士學位考試申請書及學位考試評分表正本。(教務組會提供畢業成績單給您) 2.領取畢業證書 |